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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再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热学[2009] 005号,2009年2月12日

根据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工作暂行办法(修订)的规定,最近下发了《机械工程师资格再注册管理实施细则》,该细则同样适用于材料热处理工程师(包括见习工程师)实行技术资格注册和再注册管理,现全文转发,旨在保证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能够保持与持续提升综合素质和技能,同时改进认证工作质量,完善材料热处理工程师的注册制度。

机械工程师资格再注册管理实施细则

根据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工作暂行办法(修订)》的规定,对机械工程师(包括见习工程师、高级机械工程师 –下同)实行技术资格注册和再注册管理,旨在保证机械工程师能够保持与持续提升综合素质和技能,同时改进认证工作质量,完善机械工程师技术资格注册制度。

一、保持注册

1.为了保持注册,每位已在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注册的机械工程师需要通过持续的技能工作实践和有计划的职业发展教育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表现来继续保持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工程师资质。

2.已注册的机械工程师三年后要进行再注册并换发新证书。从最初注册之日起,机械工程师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更换后的证书有效期仍为三年。

3.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将通过评价《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再注册登记表》中的工作记录、职业发展记录等信息来验证每一位再注册的机械工程师的资质。如果需要,将通过对机械工程师进行工作现场见证或通过用人单位的调查等方式做进一步验证。

4.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希望通过机械工程师的复查换证,不断完善对机械工程师会员的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二、再注册流程

1.再注册程序:

(1) 每位申请再注册的机械工程师应首先填写《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再注册登记表》(该表可以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网站上下载);

(2) 申请再注册的人员须在资格证书有效期前60天,向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委托的各专业分会和省、区、市机械工程学会及合作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交《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再注册登记表》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 各专业分会和省、区、市机械工程学会及合作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将合格人员的材料报送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技术资格认证中心;

(4)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技术资格认证中心组织复审;

(5) 通过复审的人员,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进行再次登记、换证并在学会网站上公布。

2.再注册申请者需要提交材料:

(1) 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再注册登记表。内容包括:

• 个人信息变更情况;

• 职业发展情况,每年参加职业发展活动的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72学时,具体规定参照《机械工程师职业发展活动的形式和学时规定说明》(见附件);

• 工作总结。包括自上次注册至今成功完成的工作项目和主要内容以及取得的效果或体会;

• 本人签署的遵守机械工程师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的声明。

(2) 有效的职业发展活动的证明材料。

3.再注册费用: 再注册费用共110元(包括: 10元证书工本费,100元登记注册费)。

三、本实施细则解释权归中国机械工程学会

四、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此前有关文件中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附件:机械工程师职业发展活动的形式和学时规定说明(试行)

机械工程师职业发展活动是指机械工程师(含专业工程师)为持续保持其专业素质、执业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所参与的学历学习、培训、参观、交流、研讨以及自学等活动。对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械工程师所开展的职业发展活动的形式和学时规定说明如下:

一、职业发展活动的形式

1. 有组织的活动,包括:

(1) 学会《机械工程师在线学习平台》提供的机械工程师进修学习(包括“653工程”计划、创新方法培训等内容);

(2) 列入机械工程师职业发展培训计划的各种短期培训;

(3) 机械工程师就职企业开展的与其从业领域相关培训;

(4) 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学习、工程硕士学位学习以及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职业业务学习;

(5) 担当机械工程师职业发展教育培训的授课人、研讨会的主持人或演讲人;

(6) 学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2. 非组织形式的活动,包括:

(1) 出版专业著作、发表专业论文或获得专利;

(2) 参加学会或其他学术或行业组织举办的境内外各种专业性研讨会、学术会议、论坛和交流会等学术活动;

(3) 承担市级以上专业学术团体、行业协会、政府部门组织的专业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4) 在境外从事与机械工程有关的实习;

(5) 有证明的自学;

(6) 学会认可的其他形式。

二、学时规定

1.学时

每45分钟至1小时以内的学习为一个学时。

2.学时确认标准

(1) 对有组织及非组织形式的活动所获学时的确认按下列规定进行:

① 有组织形式的学习和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其学时按照实际参加的学时数确认,确认时须提供学习、培训证书等证明材料;

② 担当机械工程师职业发展教育培训的授课人或学会组织的专业性研讨班的主讲人可按实际授课学时的1:4进行确认有组织形式的学时,确认时须提供聘请单位证明和讲稿等材料。

③ 出版的专业著作、发表的专业论文和专业课题的研究报告每千字可折算为1个非组织形式继续教育学时,确认时须提供论文、研究报告等材料;

④ 参加论坛、学术会议、咨询活动和技术交流等活动,每日可折算为4个非组织形式的学时,确认时须提供参加上述活动的证明;

⑤ 有证明的自学可自行申报,申报时须提供一定水平的自学笔记、读书报告等材料,经审查合格后予以确认,一年最多确认6个非组织形式的学时。

⑥ 在境外从事与机械工程有关的实习,每星期折算为8个非组织形式的继续教育学时。

(2) 参加各类社交活动、典礼、运动、宴会及非正式集会等与职业继续教育培训有关但并不构成继续教育学习内容的活动不被认定为继续教育培训的学时。

(3) 非组织形式的职业发展活动学时可以由有组织形式的职业发展活动学时替代。

三、职业发展活动相关豁免的规定

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所在分会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认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以减免相应年度的职业发展活动,但不得影响下一年度职业发展活动学时的完成。

① 在境外工作半年以上的;

② 生育;

③ 因疾病半年以上无法正常工作的;

④ 学会、有关分会和各地认证中心认可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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