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认证考试实施细则(暂行) |
|
一、总 则 (1)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认证属于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专业工程师资格认证范畴。 (2)根据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机学教[2005]033号文的批复,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热处理分会(以下简称热处理分会)全权负责。 (3)由热处理分会签发的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是申请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必须具备的有效文件之一。 (4)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是申请高级(注册)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必须具备的有效文件之一。 二、材料热处理工程师申请认证条件 1.关于材料热处理工程师 1.1 材料热处理工程师 在材料加工和机械制造领域中,从事材料热处理专业方面的科研、设计、生产、管理,具备材料热处理知识和技能、并能在材料热处理相关活动中具有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专业技术人员。 1.2 材料热处理工程师应具备的能力 (1)具备材料热处理的现代理念与基本理论知识; (2)具备材料选择、工艺设计及方案实施的能力; (3)具备分析和解决材料热处理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能力; (4)具备热处理生产车间工艺流程设计和设备合理布置的能力; (5)能提出利用新知识、新技术对现行生产工艺和设备进行高效、节能节材和环保改造的技术提案; (6)能够参与企业热处理技术升级改造的方案设计和实施; (7)能够参与企业热处理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 2. 材料热处理工程师申请认证条件 2.1已具备工程师资格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本人具有良好的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 (2) 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 (3) 从事材料热处理相关工作二年以上; (4) 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要求面试时,须参加并通过面试); (5) 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达到规定要求; (6) 用人单位对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和能力的认可。 须提供以下有效文件证明及复印件: ①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证书; ②工程师资格证书; ③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④热处理分会认可的继续教育证明; ⑤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认证申请表(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申请表代); ⑥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2.2未取得工程师资格者,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本人具有良好的职业行为和道德规范; (2) 应满足以下自然条件 ①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 ②大学文化程度; ③外语培训考试合格; ④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 (3) 实际工作年限及专业经历: ①本专业或工科专科毕业5年以上;从事材料热处理相关工作二年以上; ②本专业或工科本科毕业4年以上;从事材料热处理相关工作二年以上; (注:已取得见习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者,按工程培训计划要求执行) ③本专业或工科研究生毕业2年以上;从事材料热处理相关工作二年以上; ④其他人员,年龄35岁以上,有15年以上材料热处理专业工作实践经历; (4) 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已取得见习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者,可不参加笔试,只需参加并通过面试;未取得见习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者,必须参加笔试,要求面试时,还须参加并通过面试); (5) 每年须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达到规定要求; (6) 用人单位对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和能力的认可。 须提供以下有效文件证明及复印件: ①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会员证书; ②大学毕业证书; ③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 ④外语考试合格证明(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证书;或国家人事部门组织的工程师外语考试合格证明;或学会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外语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⑤计算机应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证明(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证书;或国家人事部门组织的工程师计算机考试合格证明;或学会指定培训机构组织的计算机培训考试合格证书); ⑥热处理分会认可的继续教育证明; ⑦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认证申请表(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申请表代); ⑧技术工作总结报告 2.3获得材料热处理工程硕士者 经本人申请,提供相应工程硕士毕业证明材料,可直接取得材料热处理工程师技术资格。 3.认证程序:凡已具备上述有效文件者,即可向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各地资格认证分中心报名申请认证。合格者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颁发《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三、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考试 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考试由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热处理分会组织实施。 1.考试时间:分定期考试和不定期考试,考试时间一天。 2.考试报名:通过中国机械工程学会技术资格认证中心的各省分中心或直接向热处理分会申请报名考试。 4.考试组织:由热处理分会直接组织或由热处理分会委托分中心负责具体考务(例如考场和监考)工作。 5.考试命题与阅卷:由热处理分会统一组织考试命题与阅卷。《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是考试命题的依据 6.考试证书:考试成绩合格者,由热处理分会颁发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证书有效期3年。 7.考试费用:500元/人。 四、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 1.培训机构: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机构由热处理分会授权。拟开展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的机构均应向热处理分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培训机构资质证明、师资力量、招生及培训计划,经认可授权后,方可开展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工作。 培训机构名单均将在热处理分会网站(www.chts.org.cn)和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网站(www.cmes.org.cn)上公布。 培训机构的运作不得违反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热处理分会负责对培训机构的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对培训机构实行动态管理。培训机构若有违反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的,或教学质量低下,或不按计划完成工作的,将被取消授权。 2.培训教材:统一采用热处理分会组织编写的《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培训教材》。 3.培训形式:材料热处理工程师系统知识培训、材料热处理工程师考前培训、企业内部专门培训。 4.培训收费:由各培训机构按当地情况确定,并报热处理分会备案。热处理分会对培训机构收取一定的管理费用。
5.参加应考者可根据自身条件,自愿参加,不得强求。 |
|
|